欧洲共享其优质禽肉,采用最高安全标准制造

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禽肉生产国之一,也是家禽产品的净出口国,年产量约1340万吨。

在欧洲,家禽食品生产工艺应满足食品场所的一般要求、食品制备、处理或加工的房间的具体要求、运输和设备要求、食物废物、供水和个人卫生。

此外,欧洲法规对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做出了规定,确保了对人类健康的高度保护和对消费者的高度保护,包括保护消费者利益和食品贸易中的公平做法、保护环境。

欧盟有家禽的营销标准;这些标准旨在提高产品质量和保护消费者。这些标准规定了家禽产品上市必须满足的详细规定。一般来说,它们规定:

•销售说明;
•质量分级;
•加工过程中吸收的禽肉中技术上不可避免的含水量限制;
•各种家禽生产替代方法的定义和标签。

为了表明除有机或生物农业以外的农业类型,除下文规定的术语外,其他术语均不适用,且相应的术语可能出现在含义范围内的标签上:

•“用…%…”喂养:
•“广阔的室内”(“谷仓饲养”);
•“自由射程”;
•“传统自由放养”;
•“自由放养-完全自由”。

这些术语可通过指示各类型农业的特殊特征加以补充。
欧盟也负责鸡肉福利。它介绍了保护鸡的最低要求。养鸡场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为每家鸡场保存一份记录:

•引进鸡的数量;
•可用面积;
•鸡的杂交种或品种(如已知);
•通过每一次控制,发现死亡的鸟的数量,并说明原因(如果知道的话)以及因原因扑杀的鸟的数量;
•将鸡移走出售或屠宰后留在鸡群中的鸡的数量。

这些记录应保存至少三年,并应在进行检查或提出其他要求时提供给主管当局。
特别条例规定了有关植物源性饲料中农药残留的最高水平的规定。